张宇律师,男,生于1979年3月17日,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。
自2005年起在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,现已工作十年有余,一直坚持自己“诚信、专业、勤勉、和人”的执业理念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法学功底,坚守原则但又善于思变,办案作风深入细致,善于运用律师办案艺术化解矛盾、止争息讼,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。
在执业过程中,充分发挥自己在整合资源、勤于沟通、善于协调的专长,为政府机关、企业和消费者服务。目前,已为以下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泸州市国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泸州市国有公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、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、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、泸州论道酒业有限公司等。
为上述法律顾问单位在重大决策、合同管理、公司法人治理、劳动人事管理等多方面、多角度、多层次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,赢得了顾问单位的尊重和信任,获得了了顾问单位的好评。
迄今已参与或主办了各类案件约两千余件,其中不乏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、引起广泛争论的大案要案,在众多案件中,发挥自己的专业素质,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换来了丰硕的果实,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。
执业证号:151052010102847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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